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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鲁迅全集有感

读鲁迅全集有感

时间:2023-05-02 作者:工作汇报网

读鲁迅全集有感(集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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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鲁迅全集有感【篇1】

一本好书——一个朋友,带来慰藉。

一本好书——一个亲人,给予温馨。

一本好书——一盏明灯,令人璀璨。

——题记

今夜,抑郁的我徘徊在窗口,拉开抽屉,一碟书本整齐的摆着。我最爱不释手的却是那本最不养眼的泛黄的破旧的《鲁迅全集》我静静的坐下来,打开书本。

读鲁迅的散文,一种家的温馨,相互做乐的甜蜜油然而生。眼前浮现出对童稚的向往和迷恋对未来的憧憬与仰望。鲁迅的唯一一部回忆性散文集《朝花夕拾》,生动的呈现了一幅幅温馨,甚至催人泪下的画面。唯一一部散文诗集《野草》同样能使人感受到那种激情,蓬勃。《阿长与山海经》便用了欲扬先抑的手法,后仅一句“我似乎与找了一个霹雳全体都震悚起来。”便将对岸唱的敬爱,刻骨铭心的敬意体现得淋漓尽致。“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她的魂灵。”则表现了对啊常的思念之情。可以说阿长是鲁迅一生值得尊敬,感激的人。鲁迅数篇文章中皆有提到长妈妈。可见作者对阿长情谊之深,思念之切。

读鲁迅的文章反差极大,讽刺小说更是脍炙人口,让人忍不住跳出一词“痛快”。

与上相比《五猖会》则略胜一筹写出了作者对五猖会的喜爱,同时“我至今想起,还诧异我的父亲何以那是叫我背书”我反复阅读,体会其深刻含义,这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与隔膜含蓄的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故乡》前后对比的写法,写出了20年前、后故乡人的变化之大。深刻地表现了封建思想麻木人们的神经。也集中体现了作者为改变新中国命运的决心。以《孔乙己》为例鲁迅用精妙的手笔,展现出主人公善良、淳朴,却又固守读书人的架子,将自己禁锢在封建思想中。最终被岁月摧残死去。我想:路是自己走出来的。人生需要自己把握。倘若他能冲破封建的牢笼,选择真正属于自己的人生,他也许不会走上封建社会为弱者铺设的道路。

总之,许多文人墨客对鲁迅的作品赞不绝口,我也对它爱不释手的原因应该是他用自己的笔战斗到最后。用朴实的文字一次次抨击着古代封建社会和时刻为中华的情义拨动着每个读者的心弦。

听着闹钟的滴答声,不觉已十一点了。我合上了那本泛金光的弥足珍贵的书。就如做了一场梦。醒后我发觉我的心突地亮了起来。

读鲁迅全集有感【篇2】

去年出国前,接到好几家出版社约稿,都是叫我从旧文中“随便选选”,弄成一个本子,凑在某某“丛书”里。小子何德,竟蒙如此恩待,于是唯唯诺诺,马上动手。先立一个或几个主题,分若干小辑,这几篇给甲社,那几篇给乙社,五本“自选集”模样的东西顷刻告成,眼前就浮现了它们将同时推出的壮观场面,而且读者若干,稿费几何——这么一想,不免志得意满,虽然有一件似乎不太稳妥的事在脑子里一闪,也迅速掐灭了。

一年后拿到新书五本,略微一翻,才明白当初在脑子里一闪而过的是什么,丝毫高兴不起来了:不少文章选重复了。其实,即使为了凑字数,也无须那样猴急,抽掉几篇,厚薄也相宜了。总还是过于自爱,希望自己的大作让更多的人看到罢,但结果不仅对不起读者,也害了自己的大作。

有一位朋友,每天早上对着镜子自批脸颊四次(一边两次),这才“定定心心”开始一天的工作。我这篇文章,要谈鲁迅在1932年底编辑、次年3月由天马书店出版的《自选集》,却先说了一通自己的鸡毛蒜皮事情,倒并非受这位朋友影响,实在只是想借这机会,谈图书出版与现代文学史的一个现象。

中国现代高产作家,恐怕只有鲁迅一人自觉按照编年方式整理著作,由此避免小说、散文、杂文作品重出于不同的单行本。这是作者之福,读者之福。其他作家如周作人——更不要说当代的我辈——就很惨了,虽是“自编文集”,也缭乱不堪。笔者因为犯过这错误,所以悔愧至深。

不记得是竹内好还是木山英雄曾经说过,鲁迅一生都在撰写《鲁迅全集》,意识是说,逐年编辑自己的作品的习惯,预先确定了他写下的片言只语在未来的“全集”中的位置,而这也足以使《全集》之外任何自己或别人的选本,都无害其著作体系的完整性。

即使这样,鲁迅生前也只编了一本《自选集》,这就更要令当时和后来无数作者尤其是像我这样半吊子的鲁迅研究者惭愧得“汗不敢出”了。

讲究书的版本形式,乃一切爱书写书者的习性,但鲁迅这方面似乎特别严格。他曾经针对清修《四库全书》而反复致慨于满族统治者对汉人书籍精心的“谋杀”。对一些谋取暴利或达到别样目的的“聚珍本”、“校注本”,他不仅指出校对乃至断句上的错误,更不放过出版和编辑者随意变乱古人著作版式的漫不经心、甚或自以为高明的恶劣行为。新出版的图书天地过窄,他也极其不满,以至于上升到民族精神的高度加以深究。在《鲁迅全集》里,关于“书的还魂和再造”的现象的论述很多,但我们也注意到,鲁迅谈论版本形式往往意有他属,不同于那些喜欢炫耀见识高卓或收藏宏富的博雅之士。总的精神,无非“朴实”、“认真”四字。

《鲁迅自选集》选《野草》七篇、《呐喊》、《彷徨》各五篇、《朝花夕拾》三篇、《故事新编》两篇,共二十二篇。因为鲁迅生前只有这本《自选集》,“编选意图”就特别引起学者们的兴趣。张铁荣先生在《中华读书报》(6月1日)上著文,对此多有论述。有一段话是这么说的:

“他仅仅从《呐喊》中选取了自己最满意的5篇小说,作者自己并没有把这两篇‘听将令’的代表作《药》和《明天》选进去,这大概表明了他所说的‘听将令’是一种自谦和托词,也可以看出对这两篇作品不甚满意。如果没有《鲁迅自选集》的出版,我们就很难知道来自作者的这一心灵深处的.信息。其次,关于从彷徨选取的5篇也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这里面删去了《兄弟》、《孤独者》和《祝福》很值得研究,起码说明此时的鲁迅已经从兄弟失和的阴影中脱出,在心绪上也和彷徨时代完全不同了。当然从《故事新编》中只选取了两篇就是《奔月》和《铸剑》,这是最符合鲁迅精神的作品,至于为何删去了《补天》——就很值得对1933年的鲁迅进行具体分析了。”

《鲁迅自选集》是鲁迅应天马书店之请编选的,以鲁迅对“选本”问题的敏感,他在这次的“自选动作”中参进一些特殊用意,也是可以想象的,但张铁荣先生这一段话也过于坐实、过犹不及了。

鲁迅在《自选集》的“序言”里说得明白,他接受邀请,编这本《自选集》,主要是同意出版者的说法,“能够节省读者的耗费”,至于“以为由作者自选,该能比别人格外知道的清楚”,他就并不赞同、而且因此感到“很难”了:“因为我向来就没有格外出力或格外偷懒的作品,所以也没有自以为格外高妙,配得上特别提拔出来的作品。没有法,就将材料,写法,略有些不同,可供读者参考的东西,取出二十二篇来,凑成了一本,但将太给人一种‘重压之感’的文字,却特地竭力抽掉了。”

可见鲁迅对自己的作品并无特别的轩轾,“最满意”云云,恐怕要引起误导的。鲁迅判断自己的作品的标准,并非只有一个。何况,这毕竟只是应别人之请而编的方便一般读者的权宜的集子,让人家读了有兴趣,再去看他别的著作,就够了。这可不同于他编《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之类的选本,要承担一种文学史的使命。至于“就将材料,写法,略有些不同,可供读者参考的东西,取出二十二篇来,凑成了一本,但将太给人一种‘重压之感’的文字,却特地竭力抽掉了。”这个用心确是有的,但我看也没法因此就推测鲁迅具体的意图。

作家从自己的文字中挑选若干,勒为一集,可以叫“取出”。那些没有入选的,也就是没有入选而已,至多如鲁迅所说,“竭力抽掉”罢了,但这不过是避免让它们在篇幅有限的《自选集》里出现,并没有“不甚满意”的因素,更不能说“删去”。鲁迅对自己的作品的不满是有的,但那并不是在比较自己的作品之后,满意于此,而不满于彼。否则,一本《自选集》出来之后,没有入选的所有其他作品,岂不都要有可能被读者疑心是鲁迅自己“不甚满意”、并不“最符合鲁迅精神”,因而不得不大打折扣了吗?

《鲁迅自选集》没选杂文,他还说,“够得上勉强称为创作的,在我,至今就只有这五种”。其实,这里的“创作”一词,是鲁迅故意借用别人的概念,并非他自己的想法,因为在他看来,杂文也是或者更是一种“创作”。如果我们偏信了他的话,是否就可以认为,鲁迅在《自选集》里不选杂文,就是对杂文“不甚满意”,要“删去”了呢?断乎不可。

肯定“选本”的重要性,又明白一切“选本”的局限,这才比较平实,似乎也更加“符合鲁迅精神”吧。

据此,我们大概也可以明白,鲁迅一生为什么只有一个《自选集》了。

周作人说鲁迅有文字上的一种“洁癖”,这不仅是说他在创作的时候字斟句酌,决不含糊,马虎,还包括原文于报刊上发表之后,在收入集子里时,又趁机大加修改。但我们千万别误会,以为鲁迅的修改,是修改自己的观点。决不是的。他的修改,差不多——我没有详细通盘的研究——只限于具体的而且极细微的字句。不知道这是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精神,还是心理上的问题的表现,专门研究作家的变态或病态心理的学者们,应该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以前读孙玉石先生的《〈野草〉研究》的附录,介绍鲁迅怎样在编辑《野草》时细心修改那些在我看来似乎并无必要修改的小地方,就已经很纳罕了。这次再看鲁迅著作校勘专家刘运峰先生校注的《鲁迅自选集》(天津人民出版社20新版),仅仅对照“序言”,就有极大的震动。一篇标点符号在内不到一千五百字的短文,鲁迅后来将它收入《南腔北调集》,竟然修改了四十处之多,而且全是细小的字句方面的修改。文章最后的“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楼”,也要改成“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居记”!

我以为,今天的读者看这本有详细校注的《鲁迅自选集》,最大的收获,恐怕还是看他怎样疯狂地改文章(手边要有别的版本进行对照)。那是在电脑发明之前、大多数人还用毛笔一笔一划写文章的时代。

读鲁迅全集有感【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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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猫·鼠》读后感

或许是由于从小学到高中,鲁迅的文章都是老师课堂强调考试的重点,在课堂上老师们对鲁迅的文章一再详细讲解分析。于是一提到鲁迅就头痛,尽管老师一再推荐鲁迅的散文,却没有兴趣去看。现在,少了考试的束缚反而有心思去看看他的文章。看了《朝花夕拾》,最喜欢《狗·猫·鼠》。看了这篇文章之后,印象深刻。从文章中鲁迅对猫的仇恨可以感觉到鲁迅疾恶如仇的刚强性格。我没有看出鲁迅先生想通过这篇文章表达的真正意思,在这篇文章里我读到了鲁迅先生对少年时代关于猫和老鼠的一段富有情趣的回忆。我只是想把我看完这篇文章所想到写出来。

猫和老鼠是天敌,猫捉老鼠是天经地义的。这里有一个民间传说:玉皇大帝召集众生肖开排名大会,当时,猫和鼠原是好朋友,在赴群众大会前,它们一起睡并约好谁先醒就叫醒谁。岂知,老鼠第二天起得早,竟然静悄悄地独自赴会,不理会猫。等猫醒来赶赴大会时,佛陀已经将十二年号分配好了。猫和鼠便从此结下深仇。至于猫和老鼠成为仇人的真正无从考证,我想世间万事万物相克相生,而猫和老鼠只是其中一组而已。

老鼠很可恨,专偷吃农作物,我一向讨厌老鼠。小时候我喜欢看奶奶用灭鼠器捕捉老鼠,通常用一个带钓钩的铁笼子,在钓钩上穿一小块炸过的猪肉作诱饵,只要老鼠咬住猪肉,笼子就会“嘣”的一下关上。等晚上睡觉就放在老鼠经常出没的地方,第二天早上迫不及待地去观看老鼠是否上钩。如有上钩的老鼠,就用钳子夹出来把它打死,虽然有些残忍,不过一想起老鼠干的坏事,就解恨了。开始一两次这个方法还挺有效的,待多用几次就不行了,老鼠渐渐地变聪明了。

前段时间宿舍闹鼠灾,把我们买的早餐都糟蹋了。最可恨的是偷吃就算了,它们只是咬一小口,看着被糟蹋过的食物心痛不已,为了健康着想,只能选择扔掉。宁愿它们全吃掉!也不至于浪费粮食啊。逼得我们只能把吃的东西全藏起来,食物问题是解决啦,可是老鼠却没消停的迹象,改在清晨的时候啃床板,嗦嗦声将我们从梦中惊醒,差不多两个星期我们都备受折磨!我们还想过要来它个灭鼠大行动,不过几个星期之后老鼠已没了踪迹了。想想老鼠真可恨!我又想起姑姑告诉我的一件事,跟她合租房子的舍友在睡觉的时候给老鼠咬了脚,于是第二天马上去医院打消毒针,后来姑姑辞掉了工作。老鼠专干坏事,偷吃就算了,还伤人,这是不可容忍的!

至于猫,我也不喜欢,虽然有些白猫很可爱。我一向觉得猫的眼睛很可怕,尤其是在晚上,在黑暗中闪光,让人不寒而栗。家里从没有养过猫尽管家里有老鼠。猫的天性是抓老鼠,可是我却没有看过猫抓过老鼠。养了猫不抓老鼠还不如不要。邻居家有只猫,灰色的,忘记眼睛是什么颜色的了,没听说过它有抓过老鼠,不过倒偷吃了我家里的鱼很多次了。一到半夜就喜欢在我们窗户外面乱叫,我不知道它是在笑、在呼唤、还是在哭,反正声音很讨人厌,像婴儿的哭声,听着很难受。尤其在睡觉时,怎么也无法将之拒之耳外。翻来覆去也睡不着,只能起来赶它走。后来那只猫又生了几只小猫,睡觉又更受折磨了,很想将它们掐死!

高中的时候学校有很多猫出没,听说都是些被人遗弃的小猫,它们在学校里自由出没。很猖狂,在我们吃饭的时候还时常不经意间跳上饭桌,吓人一跳。晚上睡觉时候是它们活动最频繁的时间,经常会有无法容忍的同学的骂声贯穿猫叫声中。有同学觉得刚出生不久的小猫被遗弃很可怜,于心不忍,于是弄来一个小纸箱给几只小小猫作窝,可是她们又不放她们宿舍而放我们宿舍外面,我一向讨厌猫,一气之下好几次把纸箱连同小猫扔下楼。不过还真是验证了一句话:猫有九条命。它们竟然安然无恙!我想我永远不可能喜欢猫的了,它们让我头痛!

相比之下,比较喜欢狗,一谈到狗就让人想到忠实二字,而且比起猫狗确实可爱很多。

西方人最爱将狗作为他们的宠物和朋友,给予它们很好的照顾,宠物医院很受欢迎。甚至还把它们看成家庭成员,可见他们爱狗之甚。尽管有些狗也很凶恶,但是对于主人它们时绝对忠诚的!

在去小学的路上,要经过一户人家,他家有很多只狗,都属于很剽悍的那种。每次我们从那经过都要大声犬叫还要跑到我们跟前,经常让我们害怕。为了摆脱它们,有时候没办法一看见它们,我们就猛跑,可是我们跑它们也跑,后来听大人说只要慢慢走它们自然就安静了。在现在想来,那种经历还真有趣。

曾经家里也养过一只小狗,是西洋狗,很小很可爱,那是七年前伯父的朋友送的。陪了我们六年,很忠诚地帮我们看家,去年七夕那天死了,是被鱼骨头呛的,它痛苦地嚎叫了好几天。那几天我们心里也挺难受的,没想到最后它还是离我们而去了。一直以来我都很少关注它,人总是在失去时才懂得珍惜。现在狗已经不在了,每次瞥见门角的那个角落总是不由自主地想起家里的狗,少了它空空的,很想念它。每次看得狗很自然地就想起它。

这些都是看完鲁迅的《狗·猫·老鼠》我有感而发的。写完上网找了有关这篇文章的评论,才知道鲁迅写的虽是回忆性散文,但却是托物喻人,特别是通过对猫的描写,揭露出反动派及其御用文人的丑恶嘴脸。但是我不想深究了,实在是本人水平有限。

读鲁迅全集有感【篇4】

读着先生的文章如同感受着先生平日里的言行以及为人处事,先生的博学自是不必多说的,许多杂文散文中的典故和句摘都足以看出先生学识之渊博和涉猎之广泛。

在文艺上,他博通古今中外,可是这些学问并没把他吓祝他写古文古诗写得极好,可并不尊唐或崇汉,把自己放在某派某宗里去,以自尊自限古体的东西他能作,新的文艺无论在理论上与实验上,他又都站在最前面;他不以对旧物的探索而阻碍对新物的创造。

他对什么都有研究的趣味,而永远不被任何东西迷住心。他随时研究,随时判断。他的判断力使他无论对旧学问或新知识都敢说话。他的话,不是学究的掉书袋,而是准确的指示给人们以继续研讨的道路。老舍先生的这段话恰如其分的概括了鲁迅先生的渊博和精深。

先生敏锐的眼光和深刻的思维,作为一个笔者,无疑是独树一帜,风格迥立的。可是鲁迅先生最不同于其他学者和作家之处不仅仅在于他多读几本书,多知道几个独辟蹊径的典据。

而是在于善于把他所知道的典据,极其精确无误的用在自己文章中思想的表述中。可是这些表述又都不脱离表达自己的思想,丝毫不会被古人以及圣人的几段词句做了自己思想的佐证,而是精巧生动的用几处典故作为对比,从而加深读者对笔者所要阐述的思想和论据清晰明朗,鲜活简单。

这和我以往看过的一些通篇引经据典的抄抄写写是完全不同的。

上述这些都只是说明了先生在文艺上的卓越。

可是,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对我感悟最深的却实在是他闪亮的人格魅力。读着先生的文章,感觉就像看到一把智慧的利剑,锋利的解剖出当时国民的奴性和愚性,勇敢无畏的把自己至于众矢之的,不畏官吏的强权,不畏民众的愚昧,不畏所谓文人的人声攻击,一路用剑刃的锋芒披荆斩棘,置生命于度外。

先生用他伟大的人格和敏锐的洞察力,篆写下许多警世醒世的杂文来激励和讨伐人性的懦弱和肮脏,先生用一生的时间投入到追求光明和扞卫真理的斗争之中,一刻也不曾退缩和懈怠过,不屈不挠,对自己永不满足,永不自馁。

正像老舍先生所评论鲁迅先生一样:一个人的精力与天才永远不能完全与他的志愿与计划相配合,人生最大的苦痛啊!只有明知这苦痛是越来越深,而杀上前去,以身殉志的,才是英雄。

先生是一个时代、一个世纪的英雄,他勇于直视自己,用自己的人格化做一面镜子,照射出人世间的美丑。是啊,一个只有战胜了自己的人才配真正算是英雄,鲁迅先生做到了。

读着鲁迅先生的文字:善者忧思,恶者羞惭。细看一看先生的肖像,发现先生的容貌虽然严肃冷峻,可先生的眼神却是盛满了慈祥。

这也正是应了先生的座右铭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高格人生理念吧。

先生冷静尖锐的看着这世界,胸膛里装着的却是一颗悲悯慈爱的博大之心。

我想:像鲁迅先生这样的文人英雄也许几百年也出不得一个吧。

读鲁迅全集有感【篇5】

秋风瑟瑟的日子,漫步蛟河的红叶谷,不知道是大自然放飞了我的感情,还是淤积在心中的闷气终于有了释放的机会;按我平常的体力,说什么也是疯狂不了那么整整一天的时间的,《鲁迅全集》读后感。等到晚上回到家,我还真的觉得有些累了;洗了澡躺倒在床上,不觉就进入梦乡,好久时间了,我还没有过就这样在几分钟的时间里就进入了梦乡。

不知道是因为太累的缘故,还是因为在自然里一下子找到了心灵的感觉;我竟然还能做梦,而且梦到了满山遍野的鲜花,梦到了在山花中有一位老者,当我走近一看,原来是鲁迅先生;他朝我笑了笑,要知道,在我的印象中,他老人家还从来没有笑过。大概是因为这么奇怪的一笑,竟然把我从睡梦中给惊醒过来。睁开眼睛,发现已经到了后半夜,我不知为什么却没有了睡意。

梦里能看见鲁迅先生,这可是我多年没有遇到过的情形;不过在我的人生理念中,鲁迅可是给我难以估量的影响,给了我无法想像的动力。我悄悄起床,从书架上取下一本关于鲁迅的书,又悄悄的回到床上。其实这也就是一种心境,对于鲁迅先生我是不需要什么书去借助回忆的;但多少年了,这就是一种习惯,不论去想什么,总是喜欢手中拿着一本相关内容的书。

到底鲁迅先生是什么时候进入我的视野,我现在已经记不清是什么时候了,不过读鲁迅的文字好像还是从《祥林嫂》开始的;当时读鲁迅的文章只有一种感觉,那就是一种厚重,而且是从未有过的那种厚重。在那个算是小说的故事中,我记住了贺老六,记住了祥林嫂,记住了阿毛,当然还有那个不让祥林嫂去端祭品的老爷。说来也就是奇怪,读鲁迅的文字尽管当时还不能理解其内涵,可是却能记住故事的一切;不知道是鲁迅笔下有什么特别的魅力,还是因为他所塑造的人物总能给人心灵的震撼;总之,喜欢鲁迅我就是从《祥林嫂》开始的,读后感《鲁迅全集》读后感》。

不过随着年岁的增长,我开始阅读鲁迅的杂文,开始走进鲁迅先生的精神世界;尽管我知道鲁迅是一种民族精神的象征,在他的身上孕育了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一种人文情怀;要真正走进他的精神世界,那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牐牪恢道是在初中,还是在小学,我们的课本上有鲁迅先生一篇《为了忘却的纪念》,当时这篇文章是在老师的.解读中进行领会的;那个时候我的心灵还不象现在这么的完善,还不象现在这样的具有冲击力;当时只是感觉鲁迅有一种时代的精神,有一种敢于直面社会的人伦勇气。不过后来我读到了鲁迅的《阿Q正传》,终于开始了对一代文化伟人的追求之旅。

关于阿Q,在他走到这个世界以来,论说的文字恐怕已经没有办法去进行统计和归纳了;不过对于这篇小说我却读过不知道已经有多少回了,对于阿Q我也不知道思考了多少次;因为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人仿佛都唾弃,仿佛都嗤之以鼻的市侩小人物,竟然能融进中华民族的血液之中。我不知道鲁迅是怎么想着构思出这么一个可怜的人物形象;但是我却隐隐的感到,他之所以当年能弃医从文,之所以为了一种信念和自己的同胞兄弟反目为仇,就是因为,他知道,在中国人的骨子里已经有了一种让社会无奈和哀叹的细胞;他想诊治,可他也知道自己的力量单薄,知道一个民族从远古走来自然是因为有它走来的理由;所以,鲁迅一生都不能让自己从自我的羁绊中解脱出来;不然他是不会给自己的杂文小集取名叫《呐喊》的。

我一直在想,阿Q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到底在中华民族的血脉中占有怎样的位置;头上长了疮,却不许别人说长了疮;明明胆小害怕,却要强装着精神去捏一把人家小尼姑的大腿;明明自己什么都不是。

读鲁迅全集有感【篇6】

“博大胆识铁石坚,刀光剑影任翔旋。龙华喋血不眠夜,犹制小诗赋管弦。”

“鉴湖越台名士乡,忧忡为国痛断肠。剑南歌接秋风吟,一例氤氲入诗囊。”

这是1961年9月25日,在纪念鲁迅诞辰80周年时,毛泽东热情洋溢写下的两首诗词。

诗中评说了鲁迅的人格和诗品,热情赞扬鲁迅在国民党反动派黑暗势力统治下勇于周旋和不屈不饶的斗争精神,歌颂了鲁迅伟大的人格和刚烈的血气。其实早在1940年,毛泽东在他著名的《新民主主义论》中就指出:“鲁迅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这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最可宝贵的性格。鲁迅是在文化战线上,代表全民族的大多数,向着敌人冲锋陷阵的最正确、最勇敢、最坚决、最忠实、最热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

我喜欢读鲁迅,喜欢他的文章及文风。虽然上高中的时候学得有点涩,但他的傲骨和不训,深情和执着让人感动。喜欢他的百草园,喜欢他的孔乙己,喜欢他的雪,更喜欢他的刘和珍君。其深沉的目光、泼辣明快的语句、高亢的笔调、犀利的文风,都让我很喜欢。我觉得他的笔力足以力透纸背,将那个特殊时代所造成的人性与社会的阴暗描绘得入木三分,不仅悲天,而且悯人。带给我的绝非只有震撼,而是更多的思考。

《鲁迅全集》一书收录了包括鲁迅小说、散文、杂文在内的全部作品。其中,《呐喊》表现出了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彷徨》贯穿着对生活在封建势力重压下的农民及知识分子“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关怀;《故事新编》是鲁迅的后期作品,风格显示出前所未有的从容、充裕、幽默和洒脱,但骨子里依旧藏着鲁迅固有的悲凉;散文集《朝花夕拾》向我们展示了鲁迅内心深处最为柔和的一面;《野草》诗集以曲折幽晦的象征表达了二十年代中期鲁迅内心世界的苦闷和对现实社会的抗争;在《热风》《华盖集》、、《且介亭杂文》等文集中,鲁迅运用杂文这一“匕首”、“投枪”对封建旧文明、旧道德,对帝国主义奴化思想等进行了毫无保留的批判,暴露并批判了国民劣根性,对国民卑怯保守的病态心理作了深刻的剖析。

鲁迅的伟大在于敢于剖析民族的劣根性,敢于剖析自己,我们现在谈论鲁迅,更多的是谈论他的一些精神:正直,勇敢,忧国忧民,敢于牺牲的爱国情怀。鲁迅不仅仅是一个文人,他是那个时代的精神。他所做的,不仅仅是创作,而是在“为一群行尸走肉注入灵魂”。他以文为剑,“刺入一切腐朽思想的心脏,从中剖出国民的劣根性,然后血淋淋的丢到国人面前,用那刺眼的红色来震动人们麻木的灵魂,来惊醒所有沉睡的梦中人”。“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鲁迅一生的写照。

对敌人,他犀利如匕首,口诛笔伐,声声呐喊;对民众,他恳切如师长,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他以一己之力提升了整个时代的高度,他的呐喊喊出了那个时代的最强音―――我以我血荐轩辕!然而,当今社会,物欲横流,人们只信仰现实,还有几人在谈论奉献、敢于牺牲呢?还有多少人在阅读经典、在追求精神层面的东西呢?不只是鲁迅,在学校里读老舍、钱钟书、茅盾等文学书籍的又有多少人呢?这是一个极其现实的问题,不容回避。

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我们一定要继续学习和发扬鲁迅的爱国精神,韧的战斗精神和博采众长、敢于牺牲的精神。虽说我们生活在和平社会,但我们的国家和民族,我们的时代,仍然需要象鲁迅这样的文化巨人以让我们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高瞻远瞩,面向未来。鲁迅是中华民族的骄傲,是全体炎黄子孙的骄傲。毋庸置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设一个强大的屹立于世界东方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国,仍然需要继承和发扬鲁迅精神。

鲁迅精神不朽!

精选阅读

读伯父鲁迅先生有感(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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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伯父鲁迅先生有感(篇1)

今天,我读了《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一篇文章,读完之后受益匪浅。

《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一篇文章是作家周晔为纪念伯父鲁迅先生而写的一篇回忆性文章,相信很多读过这一篇文章的读者都被文章所写的鲁迅先生的形象所震撼了,我也不例外,我从文章的字里行间看到了一个爱、憎分明,为自己想得少、为别人想得多的鲁迅先生,我们从作者对伯父的回忆的一系列描写,我们感受到了作者周晔对伯父鲁迅先生的深切怀念、热爱以及敬仰之情。

读了《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一篇文章,我被震撼了,我被感动了,我还受到了很大的启发。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思想家、革命家,他是中国文学的奠基人,他是一个真正的大文豪。我国伟大的领袖毛泽东主席曾经这样评价鲁迅先生:“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由毛泽东主席这一句话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先生这一个人、鲁迅先生身上所代表的文化素养在当时那个年代所具有的地位是多么高和号召力是多么大,就连国家领导毛泽东领袖也对他赞不绝口。多少年来,鲁迅先生所写的文章,激励着多少读者前进,他写的的名诗——“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更是中华儿女学习的榜样。他是人民眼中真正的“民族魂”。

鲁迅先生去世了,多少人民百姓冒着生命的危险也要来吊唁他,不正告诉了我们,鲁迅先生爱人民百姓,而鲁迅先生也同样受到了人民百姓的爱戴吗?是的,没错,鲁迅先生为人民所做的一切,人民永远不会忘记,鲁迅精神永垂不朽,鲁迅先生虽死犹生,他永远活在人民的心中!

读伯父鲁迅先生有感(篇2)

是谁?被毛泽东主席评价为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哦,那就是浙江绍兴人——鲁迅。鲁迅以笔为武器,战斗了一生。1918年5月,首次用“鲁迅”作笔名,发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

鲁迅在世的时候,常常帮助他人,关心身边的人,也教育他的下一代。

他帮助车夫包扎伤口,敷上药粉。还把剩下的绷带,硼酸水给了车夫。现在你是否感受到了鲁迅帮助他人的热心肠。

他家的女佣阿三是个工人的妻子,她丈夫失了业,而且身体不好。鲁迅就非常照顾她,不让她干重活,还劝她多多注意休息。现在,你是否感受到了鲁迅关心身边的人,对身边人的照顾,无微不至了呢?

他,教育侄女有妙招。餐桌上,作者与周晔谈起了《水浒》,他知道侄女只是囫囵吞枣。就幽默地说:“哈哈,还是我的记性好。”从而,作者周晔感到了自己的不足,从此不再张冠李戴了。现在,你是否更感受到了鲁迅教育下一代的良苦用心呢?

鲁迅他一生乐于助人,为自己想得少,为别人想得多。最终,他得到了全国人民的崇敬与爱戴。

给予别人温暖,自己也会感到温暖;给予别人帮助,自己也会得到快乐;付出得越多,收获也越多!

学一学鲁迅,付出等于得到!

读伯父鲁迅先生有感(篇3)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鲁迅先生一生的写照。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鲁迅先生对年轻人的关爱的故事,还穿插了鲁迅先生幽默有趣,助人为乐的趣事。《我的伯父鲁迅先生》非常值得我们青少年学习,学习鲁迅高尚的品德,那就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

文中讲述的几个事例非常有教育意义。鲁迅先生和作者谈论《水浒传》的时候,因为作者没有用心读书,受到了他伯父温柔的责备,场面非常温馨。可以看出鲁迅先生对下一代的教育是非常友爱的,并没有大声斥责,而是幽默地说,“看来你的记性不如我”。这让我想到了自己平时的学习,没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有时候一知半解就那样算了。我现在懂得了学知识要不怕苦不怕难,要有钻研精神。鲁迅先生的斗争精神一直贯穿了他一生,他曾幽默的说自己的鼻子碰壁碰“扁”了,形象的说明了鲁迅先生对敌人毫不畏惧,敢做斗争的精神。鲁迅先生对劳苦大众一向是同情和关爱的,他关心爱护底层人民的事迹让他的关辉形象更加伟大。

读伯父鲁迅先生有感(篇4)

鲁迅是我国伟大的革命家、文学家和思想家。他用笔战斗了一生,写出不少的作品,拼击黑暗的旧社会。同时,关心过数不胜数的青少年。前些天我读了《我的伯父鲁迅先生》一文,使我收获很大。

故事主要讲了:“我”失去伯父之后十分难过,回忆起了当年的往事。作者以谈论“水浒”,笑谈碰壁,救治车夫,关心女佣这四件事描绘出了鲁迅先生的伟大形象。赞颂了鲁迅先生当时痛恨社会,热爱人民。还写出了当时社会统治者对老百姓的欺压,致使老百姓无法过上好日子,真是痛不欲生。

读了《我的伯父鲁迅先生》一文,使我想到了很多:当时旧社会的黑暗,统治者对百姓的欺压。也让我明白了鲁迅先生为自己想得少,为别人想得多,在我心中鲁迅先生真是一位伟大而高尚的人。我以后一定要好好学习,刻苦攻读,长大之后成为祖国的栋梁,为民造福!

读伯父鲁迅先生有感(篇5)

今天听了贾老师执教的《我的伯父鲁迅先生》,使我受益匪浅。概括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学生课前先搜集鲁迅先生的相关资料,初步了解鲁迅先生是个怎样的人及生活在什么样的社会背景下。在课上他们交流、共享资料, 师再补充。老师在这地方,力求资料的充分,让学生充分体会鲁迅先生所处的社会背景,为下文理解深刻的句子作铺垫。如:四周黑洞洞,还不容易“碰壁”吗?“四周黑洞洞”指的是旧社会的黑暗,“碰壁”是指与反动势力作斗争时受到的挫折与迫害,学生在理解这个地方就很容易了。

其次:把课本知识与课外知识整合起来上,我没有想到,也从没有这样上过,而贾老师却上的这样和谐,很值的我学习。课本写了鲁迅先生关心小周烨的学习,没有谈及其他孩子。贾老师把它与课后阅读巴金的《永远忘不了的事情》一起上,上面有一段讲的一群孩子去悼念他,久久的不舍的离去,说明了鲁迅先生不仅关心小周烨的学习还关心其他儿童的成长,把课文的内容延伸开来,不仅仅局限在课本上了,结合的真好。

读伯父鲁迅先生有感(篇6)

读了《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篇文章,我的心久久平静不下来,我捧着书读了一遍又一遍,鲁迅先生的谆谆教导,我一定要铭记在心。

鲁迅先生生前十分受人的爱戴,死后,仍被人们所尊敬。课文中所讲的几件事就充分回答了社会各阶层的老人、青少年爱戴他的原因。

其中最能教育我的一件事是:鲁迅先生教育青少年读书不能“囫囵吞枣”,要把书的内容仔细“消化”掉,“摄取”其中的精华。这一点,我就做得不大好。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作文方面的书,我总是第一遍看得很仔细,但只注意了故事情节。第二遍就读得不大仔细了。最后往往只记住了书里扣人心弦的故事,紧张动人的情节,而那些真正应该记的优美词句却被我忽略了。要不然就把整一个书笼统地全接受了,书中那些主人公的个性,复杂的内容全搞不清,别人和我谈起书的时候,我就胡说一气,碰对时洋洋得意,说错了,羞得脸蛋通红。读了这篇文章,我一定要改掉这些不好的学习习惯,认真读每一本书,理解它们的深刻含义,还要把书里的优美词句摘录到小本子上,提高我的阅读欣赏能力。

还有一件事也留给我很深的印象,鲁迅先生在冬天的一个傍晚冒着严寒,给一个车夫包扎伤脚,还给车夫一些钱让他回去养伤。这不正说明了鲁迅先生同情劳动人民,帮助有困难的人吗?这一点,我认为我还做得不错。在班上,如果哪位同学有困难,或是借东西,我总是热心帮助,做到有求必应。在家里,凡是邻居伯伯有事出去,我总是使出浑身解数,教小弟弟、小妹妹唱歌、画画,给他们讲故事,带他们做游戏,让他们尽量不去打优叔叔、伯伯的工作、休息,使得人们老叫我“业余小保姆”。这点,我还要继续努力。

文章介绍鲁迅先生的最后一件事也很感人。鲁迅先生生前十分关心他的女佣人阿三。阿三因为丈夫失业心情不好,眼睛生病时,鲁迅先生就不让她干重活,让她多休息。这充分体现了鲁迅先生为自己想得少,为别人想得多的崇高品质。多为别人着想的甜头我也尝过的。以前朋友要办报时,我总是大方解襄借给朋友水彩笔、钢笔,帮助他们抄文章、画画。当我需要帮忙时,朋友们也会主动帮我。所以,我确信你只要为别人着想,那她一定会在你需要帮助时帮助你。

一篇文章就给了我这么深的感受,而且我按照鲁迅先生的学习方法和读书方法,觉得读书是件非常快乐的事。我读书我快乐,我不快乐时看看书,就觉得心里非常地舒服、愉快,把一切不开心的事情都抛在脑后。

读《恶意》有感范文(合集7篇)


在飞速发展的今天大家应该都有接触过写过文档,我们可以在日常中多翻翻范文模板,也可以将多篇范文进行组合,写出自己的亮点,你现在想好怎么写一篇范文了吗?在这里,你不妨读读读《恶意》有感范文(合集7篇),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读《恶意》有感范文(篇1)

恶意?我又来试着理解东野的题目了,恶意到底指什么吗?应该有指校园暴力中长期忍受施暴而渐渐形成的一种心理畸形,被施暴者内心深处充斥着无数的恐惧与绝望。另外最重要的应该是指身边优秀的人对自己无可挑剔的好,不经意间会让你感觉到自己的狭隘,你可能会自卑会嫉妒会对自己充满怨恨同时可能也会觉得生活不公(好像有些不切实际但也应引起注意,少做这种施舍者)。本着这本书理解这股恶意好像并不夸张,主要有野野口修的致命污点为前提。这股恶意到底从何而起呢?我非常仔细地调查你们二人的过去,然而发现没有任何理由足以让你怨恨日高。他是个非常好的少年,又是你的恩人。你和藤尾正哉曾经联手欺负他,他却反过来救了你。但我知道这样的恩德反而招致了怨恨。

但如果回归到生活中,后面优秀的人会给你带来一些自卑,应该不至于招致怨恨,可能大家应该会虚心学习或者自动远离。

读《恶意》有感范文(篇2)

不得不说这篇推理小说书写的角度真的很特别。我们能想到的推理小说都是剥开重重迷雾,最后找出真凶。读这篇小说,我也以这样想法在读,所以我一直觉得野野口并非真凶,一次又一次的反转,我都期待下次的反转是找出了更接近真凶的人,然而直至完结,也并没有盼来我想要的结果。而是意外的以加贺警察的推理结尾,原来真凶一直是野野口,他一直试图隐瞒的不是真凶,而是杀人动机,说白了,他就是不仅要杀人,更要毁人。他要让死掉的人永远活在他精心编造的“事实”中。这是怎样的仇恨,可是细细想来,野野口也是个可怜之人,他因校园暴力从受害人转变为是施暴者,因为施暴也是被迫,让他受到来自校园暴力的双重迫害,好友的以德报怨,让他更加自卑,对好友心怀嫉妒恶意。后面更是因为好友可能会知道他帮助施暴人一起强奸少女的陈年旧事引爆了他疯狂的报复计划。可以看出野野口完全被初中的校园暴力扭曲了人生观,以致最终报复在了善良而一直帮助在他的好友身上。

不知道真正日本学校是否有这么严重的校园暴力,但是这本小说里描绘出来的场景真是让人不寒而栗。好在我们从小读书的环境相对来说和谐很多,但是也不乏同学拉帮结派孤立某位同学的做法,那些被孤立的同学一定也是十分可怜的,幸运的是没有造成多大的伤害。但是不得不说一句,面对这种情况,校方,家长应该谨慎对之,合理引导,帮助解决。同学更应及时将情况告知老师。否则稍后不慎,可能毁掉的就是一个孩子的一生!

读《恶意》有感范文(篇3)

野野口作案动机背后的心理,追溯到小时侯遭遇过的校园暴力。

这本书的精彩之处在于,以为在书中二分之一处读到了结局,却在后半部分的推理中推翻了前面的一切猜测,反转之大,颇感震惊。人在心里种下善根,就会结出善果。在心里种下恶根,就会结出恶果。恶意,绝不是一时兴起,一时冲动。校园暴力,这几个字可怕得令人发指。将恶意背后的大部分原因归咎于它,并无夸张之意。野野口在学校被欺负,遭遇校园暴力,又因为害怕被孤立,为了免遭校园暴力而参与校园暴力事件中。这种遭遇是校园暴力中十分常见的,一方面孩子不参与校园暴力就会遭到排挤,孤立,甚至成为被施暴的对象。另一方面,如果妥协加入施暴方,去孤立和敌对别的同学,就成为了校园暴力的同谋者。校园暴力绝对是一个需要家长,老师和社会共同关注的严峻问题。最令人无助的事情也在东野圭吾的笔下大胆地纰漏着,当老师和同学对校园暴力置之不理,这是最可怕的冷漠对待,结果是任凭恶意蔓延,侵害无辜者。

回归到书中,野野口是有天赋和才华的,只是没有适当的机遇让他平步青云,而内心的嫉妒指向了他的好友日高,当自我价值感缺失时,就会对身边比较出众的人产生嫉妒,这种嫉妒心理同时在一点一点滋长野野口的恶意。所以,一个孩子的成长经历和心理健康状况,会在他今后的行为中贯穿始终。每次读完东野圭吾的小说,都容易产生类似家庭因素,校园暴力,等等,对孩子性格和行为产生的影响,这也是书中教育意义的成功之处。

读《恶意》有感范文(篇4)

杀人灭口,侵犯荣誉,使他成为一个罪犯

制造证据,步步为营,引导警察走向误区

就像不知道为什么喜欢你一样,这个世界也有人就是没有原因的看你不爽;

就如同情人眼里出西施一般,自己讨厌的人所做的一切都令人讨厌。

野野口修为了隐藏做案真正目的,伪造了自己是日高的影子写手的“证据”,杀死小猫、嫁祸日高,自己拍作案视频,偷偷放作案凶器,乃至编出自己与日高的妻子有外遇这种谎言…

而真相却是:儿时日高与自己各种经历,在心中所埋的那一丝恶意!善良正直的日高每每遭受来自野野口修的校园暴力,却还是很走心的对待他,但他却忘了“以德报怨,何以报德…”的道理。

种下一颗善果,会开出一朵善良之花;而种下一颗恶果,结出的满满都是恶意。只需要一丝的催化,就会造成可怕的结果…

但谁又能保证自己的心中没有一丝的恶意呢,只不过是自己的心态和选择处理问题的方法不同罢了…

之前看《釜山行》,就真正明白了不要挑战人性这个道理,在这里又一次地体现出来,人性,真的是一种值得研究的东西!

ps:校园暴力事件真的可怕,愿这样的事件更少的出现,还孩子们一段愉快的童年[可爱]

读《恶意》有感范文(篇5)

一直对大热的东野圭吾不甚感冒,总觉得他的书过于阴暗,负面情绪与人性之恶描写的太入木三分鞭辟入里,生活已是如此艰难,还是多看点阳光的好,所以在此之前只看过两本。每次谈及他,很多人都会说《恶意》和《白夜行》才是他的代表作,于是还是忍不住看了这本《恶意》。

看完之后,果然觉得如鲠在喉、恶意满满、非常压抑,且不说情节和人物设定是否合理,毕竟一本侦探推理小说里总要有一个心理异常、城府极深、脑洞大开的天才罪犯(未必是传统意义上的坏人)和一个心思缜密、明察秋毫、穷追不舍的天才侦探,只是我有点想象不出一个罪犯是不是真的会在做事之前或之后去设计出那么多那么复杂那么循循善诱的环节来掩饰自己,至于人性之恶究竟有多深也是没法也不敢探究的。

这本书名字叫恶意,确实在书里也展示了各种恶意,有因私利而产生的歹毒,有因嫉妒产生的怨恨,有因懦弱产生的自卑,以及自卑引发的怨念,有虚荣,有欲望,有在淫威之下的助纣为虐,还有被欺凌后产生的报复心理,而最后的落脚点却是那句看似毫无道理可讲却又无力反驳的“我就是看他不爽”。

我建议不是悬疑推理小说迷的朋友就不要看这本书了,怕是看完后也会有不适的感觉,只要记着与人为善就好,哪怕得意、得势时也不要去欺凌别人;也不要嫉妒别人,更不要因妒生恨,各人自有福分,名利得失并非是最重要的;如果有时犯了一些错误,尽量去做一些正面的事情来弥补,想是要用一些错误去掩盖另一些错误恐怕只会越陷越深直到不可收拾。

写到最后倒是想起《曾国藩传》中曾国藩留给儿子的所谓其最重要的人生心得的四个字:不忮不求。忮者,嫉贤害能,妒功争宠;求者,贪利贪名,患得患失。大概能完全做到也不容易,但尽量吧。

对了,还忘了很重要的一点,作者在最后似乎是轻描淡写有意无意的提到了家长的行为态度对于孩子的影响。

读《恶意》有感范文(篇6)

这本书中有这样两个人。其中一位,正直善良,不断给予另一位帮助,原谅他的过错,帮助他寻找工作,为他保守最耻辱,黑暗的秘密……

你觉得他们在书中是什么关系?朋友?兄弟?

是被害人与凶手。

东野圭吾的《恶意》,是一本奇特的推理小说———奇特在被害人与凶手的关系,奇特在凶手的动机……这本小说,优秀且狡猾,运用各种暗示,线索,把读者刷的团团转,通过无数铺垫,在最后几页制造出了一个出乎意料,而又合情合理的结局。

《恶意》的被害人与凶手的关系是奇特的。

野野口修与日高很早就认识了,日高是个正直善良的人“不管对谁,他总是非常亲切。”,而野野口修则外表木纳少言,内心却极度自负。日高曾受到包括野野口修在内的多人霸凌,并没有屈服,并且也原谅了野野口修,同时无私的帮助他,但野野口修从未领情过“还有个爱管闲事的邻居,每天都来找我,我没办法,只好去上学,都快给他烦死了。”至始至终,他的心中始终都存在着一种恶意,没有理由的恶意。即便对方给了他再大的恩惠。

《恶意》中,凶手的动机是奇特的。

野野口修杀害日高的动机简单而又复杂。

“恨”。“没有理由的恨”。

野野口修拥有极其大的自尊自负与自信。受其母亲的影响,他对周围人永远是爱搭不理的态度。可偏偏就是在这种地方生活的日高却方方面面比他强,而野野口修不仅没有家室,还得了癌症。他的自负变得可笑,自卑在心里被无限放大。他的自信早已碎了一地,他那可怕自卑和不甘不断撕扯着他,激发着他的恶意。

于是他下手了,不仅仅是,杀死了日高,还试图抹黑他的名声。

《恶意》对人性的刻画尤为深刻,即便是一个小角色,作者都用精妙的安排使其变得立体生动————他们的好或坏的品质,鲜明的跃然纸上。《恶意》,是不可多得的作品。值得一读。

读《恶意》有感范文(篇7)

这是一本短小精悍,却分明令人感觉沉甸甸的书。从樱花到杀猫事件一个个伏笔令人大呼情理之中,意料之外,十分过瘾。

本书还探讨了校园暴力:将同学衣服剥光,缠上一层一层的胶带扔至体育馆;往同学书包里扔狗屎欺负一下而已,仅仅是看他不爽罢了。更令人感到可悲的是恶意的传染,胆小无能的普通学生,为了不受校园暴力者欺负,成了共犯。

加贺曾遇到一位饱受欺凌的学生,加贺教他武术,希望他能坚强起来。可他却在又一次被欺负时,拿起飞刀,刺进了带头那人的左胸。进管教所后,他再也不愿见到加贺。为什么?是怨恨加贺教他武术间接导致他动手,还是因害怕看见加贺失望的样子?我觉得是后者。

后来啊,那些曾参与校园欺凌的人,都好好的活着,与普通人无异。那些被欺负的人呢,心底所受的创伤却不是一句轻飘飘的没什么大事就能治愈的。

恶意这个题目取得很妙:不仅是指野野口因嫉妒等因素对日高产生的恶意,更是指校园欺凌者对被欺凌者产生的恶意,至于为什么看他不爽而已。

杀猫事件真的也很妙,野野口自己杀的猫,在手记上却说是日高所杀,因为与案件并无什么关联,所以警察没有去查此事真假,但心底却有了对日高不太好的印象,埋下怀疑的种子,也促进了他计划的实施。

实施杀人计划的第一步,竟是人为制造一个杀人动机。被逮捕是早已料到的结局,最重要的是不能暴露真实动机。计划之缜密,只是为了贬低日高人格,让其死后受世人晦骂,这种恶意,实在令人喟叹。

制造各种对自己不利的证据,警察因认为它们是能指认嫌疑人的重要证据而漏以查清真假野野口真的是个心理学大师,很好利用了警察的思维弱点。这个和杀猫事件都很让我觉得思维定势之险,唯有跳脱了思维定势,才能追寻到真相,加贺是真的很厉害了。

最后总结一下,这本书全篇结构特殊,文字张力十足,伏笔满满,很有东野圭吾的味儿。是不可多得的佳作。其间韵味,唯有亲自阅读方可体会。

读大话西游有感汇总(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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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大话西游有感 篇1

大话西游看了很多遍了,最后的那一点总是让人忍不住想要留下眼泪,想要救下紫霞的悟空最后迫于紧箍的疼痛和自己的选择还是放开了紫霞的手,那一刻他的心里是该有多么难以言明的痛苦,前一刻的他曾经说过已经放下一切,也看似轻松的说出了“生亦何欢,死亦何苦”,似乎已然看透一切,可是最后一刻想要深深紧握紫霞手的他真的看开了吗?他的看开不过是对所谓命运的屈服罢了。

口口生生的普渡众生,在悟空想要救下紫霞的那刻为什么紧箍还要深深紧叩,我们不禁要问紫霞难道不是众生吗?把一个人的死亡作为另一个人的考验,所谓的普渡真的有意义吗?一个人的痛苦都无法解决,众生多难的苦痛真的能够已经释然吗。

大话西游现在看来写的只是一个人的无奈,迫于压力的放弃与不甘,这也恰恰是我们每个人的写照。

生活中有太多无可奈何,太多不甘,太多无奈选择,而我们还总是喜欢惯于美化,所谓的有得有失,挫折,磨难,美其名曰:历练,可是到头来,失去的已然失去,再如何的解释,这样的本质其实并未改变,那些美化只是为了让自己心里好受些的说辞而已,就像最后悟空打死牛魔王一样,可是紫霞已然已经死去了。

悟空的放手,放开的是自己的挚爱,选择的是自己的命运,所以当紫霞和唐僧从架子上掉下来时,他接住的是唐僧而不是紫霞,可是不站在命运的一方我们又能怎样呢,至少在最后他还能再见紫霞一面,如果一直坚持着自己可能他也会像菩提一样“转世投胎”,然后被遗忘,而紫霞也可能被迫就此嫁给牛魔王,我想如果让紫霞选择,他也会选择前者吧。

剧中的月光宝盒就像一个开挂机,可以一次次的回到过去,改变一些事情,可是这一点的描写才是最让人无奈的.,因为即使有这样一个开挂机,最后的至尊宝还是无可奈何的戴上了紧箍,仿佛在告诉我们反抗命运的无效,这一描写似乎是对我们对命运不满反抗的否定。

这样看来 ,这样一部剧写到最后也不过是让我们接受命运一般,而最后的那一幕似乎又是一个让人觉得美好的结局,他她好像终于在一起了,不过又经历了一世而已,又或者说不是人人都那样受命运摆布,总有人是可以跳出命运的,而我这次决定以一个悲伤的情绪去看待他,发现那也并不一定是个美好结局。

最后的他她是在一起了,可他们早以变成为了凡人,没有了之前的禁锢,少了之前禁锢的他们真的是他们吗?再换一个角度,他她已是凡人,而“他”呢,是法力无边的“孙悟空啊”,而他她之所以在一起,也是有他的帮助,这样的一幕像什么?难道不像一个人在做梦吗,做着他在现实中无法完成的梦吗?当他选择向着远方走去后,她也不会再出现在他面前,这不正是梦醒那刻吗?

悟空放手的那一刻,心里真的很难受,不甘,无奈,心痛,他做出了一个选择,也撕碎了另一个选择,我在想如果悟空和紫霞一起死去呢,这样是不是是一个不好但幸福的选择呢,那我们是不是应该去说悟空呢 为什么不做这样的选择呢,如果真的这么想,又可曾想过活着其实远比死去来的痛苦,又或者这才是电影真的给予我们的希望,也许有天“法力无边的齐天大圣”强大到无可抵挡的时候,他会再去找到紫霞,再流着泪笑着对着她说那一句他曾对她说的“我爱你”,然后守护着他的“一万年”。

 

读大话西游有感 篇2

一切的闹闹哄哄,只是他在水帘洞躲避风沙那晚做的一个梦。——题记

《大话西游》是周星驰电影公司和大陆西影合作拍摄的一部经典的无厘头搞笑片。《大话西游》把周星驰推到了后现代主义喜剧大师的位置,进而推动了无厘头文化在中国的流行。电影“大话西游”分为《月光宝盒》和《仙履奇缘》这两部。《大话西游》中师徒五人各自为政,甚至相互挖苦暗算,对传统《西游记》中人们熟悉的价值世界进行了颠覆和解构。正所谓一千个观众眼中会有一千个《大话西游》,历来关于这部电影也有着见仁见智的评价。有的人把它奉为经典,而有的人则表示看不懂影片的内涵。其实,在我看来,影片实际上讲了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

影片主人公是一个英雄与平民的混合体,作为孙悟空,他是一位神仙,是英雄,作为至尊宝,他又是一个凡人,是平民。爱情和使命是冲突的,至尊宝希望选择爱情,却没有能力去守护这份爱情,只能通过五百年后的夕阳武士给紫霞一份迟到的情感。他弥补了曾经推开她的遗憾,他无声地告诉武士,爱需要珍惜。这种状态正契合了人之既渴望做英雄,又渴望做平民的矛盾心理,对于不得不面对现实生活的“小人物”们来讲,平民主义与英雄主义交媾的文化更适合他们的口味。

《大话西游》在延续了无厘头电影一贯的喜剧特点之后又特别强化了严肃的主题,把无厘头电影的悲剧性元素发展到了极致,影片在爆出无数笑料的同时却催生了无数眼泪。有多庆幸能踩着五彩祥云做你的盖世英雄,就有多遗憾没办法与你守护终身。喜欢的是五百年前的晶晶、还是给了自己三颗痣的紫霞;喜欢无拘无束敢爱敢恨的至尊宝、还是套上紧箍咒背影像狗的孙悟空?尽管穿越,只为与你遇见,然而爱的命题究竟太空泛,恐怕还是要交给月光宝盒。你去你的未来,我去我的未来。我们只能在彼此的梦境里虚幻的徘徊。

影片反映了人们无法战胜社会的局限性,以及反抗命运和现实的失败。至尊宝最后被迫去取经,一方面代表着一种个人生活的失败和主体自由的丧失,充当历史使命的走卒。另一方面又表现为直面现实的勇气和良知,对人的本性和处境进行思考。我们遇不到爱情,我们敌不过时间,我们胜不了宿命,我们都是战栗在上苍安排下的小灵魂。有些事情不断错过,而我们终究抵不过宿命。一生所爱,前生后世,我愿记得你。周星驰看似夸张的表演如同疯癫状态的表现,展示的却是人性中最真实的一面。在现实生活中,人需要隐忍的东西太多,现实中人的真实本性是必须适时克制的,夸张则意味着放纵,这是一种对被克制的真实人性的释放。

这是一部被时间镀上了一层金光的影片。无论是看第十遍,还是第十一遍,我都会对着那个寂寥的背影流泪。那落寞的大圣身上烙印着青春所有梦想,我们以为自己会成为盖世英雄,以为自己是这个世界的唯一,以为爱情专为自己存在,可是渐渐发现自己和别人没有什么不同,当你踏上社会时,总会有人看着你的背影说:看,他好像条狗啊!一心追求的爱情到最后不能实现,但为了生活又不得不重新拾起理想,我们大概也像至尊宝那样无奈。至尊宝拉着紫霞仙子的手不肯放,紧箍咒像是疯了似的收紧,他松开手,绝望到崩溃。她猜不到她的结局,他挽不回爱人的手,即使他是那样无所不能的至尊宝。他若怕想起来心痛,就只当做是在菩提洞做了一场痛彻心扉的春梦。刘镇伟诙谐的将一段悲剧爱情讲给影迷听,有多少人只能猜中开局却想不到结尾,面对爱情,怎样的表达都是苍白的,但是这种无力感便与无法挽回的爱情如出一辙。面对世事沧桑时空交错的时候,孙悟空和我们一样的没有力量。闹剧终结便是悲情,是不是成长就是用谎言成真开始。动情的瞬间,一滴泪,誓言。你以为你爱着最初那个人,却发现你爱的那个人早已不在。

鲜花虽会凋谢,但会再开。一生所爱,隐约在白云外。苦海翻起爱恨,在世间难逃避命运。相亲竟不可接近,或我应该相信是命运。最后的轮回依然执着当初的选择,一切的来回却熬不过命运的艰难。你以为这是生活的终点,没想到只不过是另一个开始。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到头来,凄凄切切,令人感伤。对待爱情,明知道会受伤还是会扑到火上,飞蛾就这么傻。爱与死,我们都无力抗拒。你能逃得掉爱的宿命,我却避不开死的结局。在城墙上,紫霞因为听到一句“像只狗一样”而笑了,至尊宝,你知道么,这是你最后一次让紫霞笑。太多耳熟能详的台词、太多过目难忘的镜头,置于彼时场景,万千感慨涌上心头;爱或不爱,难道有理由吗?取经与否,难道你能选择吗?烂漫俏皮如紫霞,一颦一笑皆有情,那个脚踩祥云的人,若你心有刹那的异样,一定是我曾在你心里留下的泪。

最好听的话一开始也只是谎话而已。我想结局也许是最好的了,一对人相拥,一个人上路。影片完结,看似都已有了命定的结局,而我的心里依旧声声叹息——我是齐天大圣,不是至尊宝,请不要叫错了!——叹叹叹!

读大话西游有感 篇3

暑假的一个周末,姐姐请了很久未见的老同学来家里做客,顺便一起庆祝姐姐20岁的生日。

姐姐他们刚吃过饭,就在一起闲聊了。因为姐姐上初中时每个明星的名字都能说出,所以有个同学便开了个玩笑说:“既然你能说出那么多明星的名字,那么你知道他们的电话号码吗?”姐姐说:“我不知道,不过我正在打听,你知道吗?快告诉我。”同学们听后大笑起来,我发现姐姐还蛮有幽默感的嘛!

可让我更加深刻理解幽默感的,还是一本叫做《大话西游》的书。因为它让我明白:幽默代表智慧,幽默的语言可能化解尴尬的场面,也可能不漏声色地自卫与攻击。

例如,在一次班会上,同学们纷纷举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解决方式。其中,有位同学举手说:“老师,每次上课在任课老师没来之前很多同学都在说话,甚至连班长也带头说话。”老师听后,认为批评他们的话会让他们很没面子,不批评的话,同学们会在背后议论,要让那些说话的同学警觉,又要让其他同学不议论,我该怎么说呢?老师思索了半天,有个同学举手说:“老师,如果以后谁再这样,就让他到外面站着,行吗?”老师想想:不能这么做,这样会伤学生的自尊。突然,老师灵机一动,说道:“如果这样的话,那老师上课也常常在讲话,是不是老师也要在外面站着。这样别人还以为咱们班没老师,同学们都是自学成才呢!”(笑)说完,同学们便哈哈大笑。

这短短的几句话就化解了尴尬的场面,也起到了警示的作用。有时候,幽默就是这样,他可以反击,但不会刺伤人。虽然小学生还不成熟,但幽默感是在生活中慢慢陶冶的。

读大话西游有感 篇4

一生所爱——卢冠廷

继续本系列盘点的第三篇,爱情篇。爱情,也许是这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了吧,裴多菲的诗这样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可见爱情是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一个人可以没有生命,但如果不曾拥有过一份或轰轰烈烈,可歌可泣;或平平淡淡,柴米油盐的爱情,那么你的人生是不完整的。因为虽然你拥有生活,却没有享受到它的全部乐趣,甚至只能说你只体味过极少的快乐,我实在难以想象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情能比一份完美的爱情更美好。即使这爱情最后以悲剧告终,也是一种终生难忘的美好回忆。

爱情面前,没有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贫富美丑之别,只要来了感觉,灰姑娘也可以嫁王子,穷小子也可以赢得公主的芳心。爱情就是这么美妙的一种事情,我时常会感慨,这个世界真是奇妙,因为“上帝”在创造男人的同时创造了女人,这才产生了世上最美好的一种事物:爱情。

在爱情这座围城里,各色男男女女不断上演着一出出感天动地,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即使受了爱情的重伤,也终究不肯逃离这座围城,情之一字,愁煞天下多少英雄豪杰,倾国红颜。

香港电影中,爱情一直是恒久不变的重要主题,在下面筛选香港电影中,我们将看到一个个或感人肺腑,或令人愁肠百结的动人爱情故事。香港电影中动人的爱情故事太多太多,这里不可能一一罗列,一次只能选取十几部我最感触的电影,窥一斑而知全豹,亦可让我们领略到多情的香港人演绎的一出出动人的爱情故事。下面就请大家随着我的回忆,一起来感受这一出出动人的爱情故事吧!

读大话西游有感 篇5

内容无需赘述,想必看过的人比没看过的要多,影片中有很多经典的段落和台词,最让我难忘的是孙悟空为看到紫霞在他心里留下的东西宁愿死去,在死的瞬间看看自己的心。紫霞在至尊宝心里下的那一滴泪,那滴泪仿佛是放在至尊宝心头的紧箍咒,不管他是自由自在的无哩头还是神通广大的齐天大圣,这滴泪是他心中永远的痛,永远的伤。一个人身上的创伤可能有千百处,却都可以愈合看不出痕迹,但爱情在心上留下的伤即使只有一处也永远无法痊愈,因为那个地方是心灵最脆弱最容易受伤的地方,就算过了很久你认为已经好了,只要一回忆,它立刻就复发。可能正是这个通感,让我们很容易在电影中产生共鸣。

爱与不爱

影片基本是上在说一个关于爱与不爱的故事。紫霞猜到了过程没猜到结局,观音姐姐知道结局却没料到过程,我们看到了过程也看到了结局,在这过程和结局中我们发现,真正去爱一个人,是一种多么痛苦的事,而被爱又是意见多么幸福的事,可偏偏有许多人,宁愿去爱别人而不愿被人爱。至尊宝拒绝了紫霞,他以为自己还爱晶晶。见到晶晶,他又发现紫霞才是真爱。命运一直在同他开玩笑。有一首歌叫《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唱的就是这种无奈。我们似乎或多或少的都曾遇到过这种无奈,不能强求我爱的人,因为爱需要缘分,不能欺骗爱我的人,因为片刻柔情即使拥在怀中也会很快变冷。面对这样的选择,你会怎么办?

放下。可能只有如此。放下不是放弃,而是摆脱爱的包围和纠缠,把情留于心里,不管留在心里的是泪还是伤。一如电影结尾处的孙悟空,附体于夕阳武士,深深吻了极像紫霞的侠女,成就了他人的好事,也让自己放下爱,记住那段情。城们上的爱在被众人赞叹、大话,而远处内心藏着泪的人越走越远,走吧,人总要学着自己长大,人生也难免经历苦痛挣扎。城门借身一吻后,黄沙深处忘情人。

残缺的爱是完美的爱

这话说的似乎是矛盾,但事实上,这正是我们从内心里对爱的感觉,假如影片的`结尾至尊宝和紫霞有情人终成眷属,那这部影片最多不过算一部不错的喜剧,恐怕难成经典。之所以留给我们无尽的回味和想象,正是由于爱的残缺、不完美,这种凄美的爱情往往在人们眼中是完美爱情的典范,梁山伯与祝英台、罗米欧与朱丽叶大抵如此。我们喜欢在这样的悲剧中寻找什么,或许是因为自己生活的平淡。但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又有几个人愿意?

我们都喜欢一个爱情的开头,却不曾预见它会有怎样的结局。

读大话西游有感 篇6

群魔乱舞的演员

《大话西游》的成功,很大程度在于演员。在港影全盛的年代,周星驰的癫、朱茵的纯、莫文蔚的痴,都成了难以逾越的高峰。在某种程度,角色和演员达成了合一。因此,《大话西游3》的演员表,在一众粉丝们看来,相差甚远。

至尊宝这次选了韩庚,如果放在五年前,或许还能让人理解。但现在,这是wuli凡凡和鹿晗一统天下的时代了,发际线不断退后、又退出了歌坛奔向影坛的韩庚,早已经被证明已然过气,既没了颜值,更没有演技。在《大话西游3》里,各种过度夸张的表情被特写镜头无限放大,一个粗俗又没用的.至尊宝,真的可以赢得观众嘛?

韩庚表情过度夸张

至于唐嫣饰演的紫霞仙子,同样也是让观众痛苦不堪。电视和电影其实是两种不同的影像系统,对演员表演的要求也大不一样。唐嫣如果作为电视明星还能在小屏幕上吸引一些粉丝们的话,大银幕对表演细节的要求,就有些在唐嫣演技的掌控之外了。紫霞仙子是个内心很复杂、情感很充沛的角色,但在唐嫣的演绎之下,却在傻白甜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原本回眸之间震慑众生的深情,在《大话西游3》里,成了尴尬与生硬的放电。

唐嫣版的紫霞仙子成了傻白甜

但要按照木桶理论的话,唐嫣还算不上这部影片里最差的那个。什么铁扇公主,牛魔王的妹妹,乃至于玉帝等等,全部都让观众莫名心酸,或许他们的价值就在于衬托唐嫣。

立不住的剧情

《大话西游》的故事,既是喜剧,又充斥了悲情。角色本身的双重性,推进了这样的故事设定,所以观众为爱情的一万年感动,也沉迷在落日下那两个朦胧、浪漫的身影,更别提,《大话西游》里还有对宿命、对佛道等等问题的涉及,增添了影片的厚重。

但《大话西游3》里,这些构成经典的东西,却大都不见了。

或许为了简化故事和表演上的难度,《大话西游3》里,所有原本带着哲思的东西,都用所谓“天书“来进行解释,立马将《大话西游3》变成了一部低智的商业片。于是,原著中所蕴含的那些求之不得、无奈错过、身不由己的无奈宿命感,在《大话西游3》里荡然无存,这叫观众如何有效地移情。

所以,虽然宝剑、英雄和美人依旧,但却再也造不出那份情感。失去了这个基础的《大话西游3》,所做的一切就失去了说服力。

紫霞和至尊宝的关系做了很大的改变

紫霞和至尊宝的关系,《大话西游3》做了很大的改变,却又没给出什么让人信服的由头。而故事的重点,似乎又更倾向于六耳猕猴和青霞,至尊宝却成了个配角。但在《大话西游》里,至尊宝才是那个最关键的、串起所有角色的人物啊。这都不说,唐僧在《大话西游3》里居然成了六耳猕猴的儿子,这脑洞未免有点太大。

其实,《大话西游3》用没有逻辑的剧情试图去解释前两部的疑点,但经典,真的需要这样的解释嘛?

媚俗的各类细节

《大话西游3》的烂是成体系的,从外到内,由表及里,细节上的问题真正让这部影片溃不成军。

蜘蛛精和白骨精血盆大口和恐怖的造型,显然是在追求某种视觉刺激,夸张的演绎增添了不适感。3D效果先放在一边,就影片中那些特效,真有一种回到单机游戏年代的感觉。

红孩儿的发型充满了非主流质感,而风火轮甚至被改造成了两个陀螺,三味真火居然要靠鼻血才能烧得起来,这红孩儿也真是个血槽永不空的小娘炮。

《一生所爱》虽然经典,也也架不住《大话西游3》ktv式的呈现方式,唐僧、至尊宝、紫霞、牛魔王还有牛魔王的妹妹,共同唱响了这首爱情圣歌,末了还补充一句雷人台词。

至于阿凡达这样的流行文化梗和网络老梗,以及美瞳和各种美颜滤镜的使用,真的让人异常无奈。

电影还用了“阿凡达”这样的老梗

看得出来,刘镇伟或许想再度去解构曾经的经典,同时利用当下的流行文化去重塑一个新故事,但珠玉在前,星爷在上,这份改编的真正权利,显然并不属于刘镇伟和资本。

套用那段经典的台词,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任意打分的机会,我会对《大话西游3》打零分,如果非要在这个打分上加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读大话西游有感 篇7

《大话西游》是我最喜欢的一部有关于爱情的电影,完全符合我对爱情伦理的最本源的想法。符合我爱情伦理观的电影有两部,另一部是《屋顶上的轻骑兵》,那个我以前在豆瓣上曾经写过,更侧重于精神分析。其实《大话西游》和《屋顶上的轻骑兵》有一些相似之处,但《大话西游》更接近我内心,看似荒诞不经却道出了我心中的真谛。我所指的本源的想法就是,我从最早的时候对于感情的设想,加上随着年龄的增长过程中从自己的体验或者从另外的论证中找到认同的,并将这些逐渐归结成一个相对固定的想法和模式。这个本源是经过很多年形成的,很难改变。由于我的朋友金某某这个人和我在这个问题的看法上完全走向两个不同极端,因此我们不断地产生辩论和争吵,争吵的过程中不免容易带着情绪偏离,或者说纠结在一些语言语境。我想我还不如将我的观点整理一下,免得他误解或者偏离讨论的中心点。《大话西游》这电影对于我来说非同寻常,可以说是我从它中找到我,也可以说是从我中找到它,也映射了我以往的一些经历。还记得第一次看的时候是在学校礼堂,旁边的人全在笑,我却在哭,我已完全进入影片将自己代入并不以为耻。尽管这个电影曾被电影研究领域诸多高手做过深度的解析,我这次仍然愿意尝试从不同角度讨论。

一:爱一个人需要理由么?

菩提老祖的扮演者就是这个片子的编剧刘镇伟,也就是当年用《东成西就》从刀下救出王家卫的人,最早他和王家卫交好的时候两个人很多论调相近,但表达方式却大大不同。那段关于“爱一个人需要理由么?”的台词环境是这样的:

孙悟空在睡觉的时候呼喊白晶晶90多次,呼喊紫霞700多次,这个数量的偏重是代表内心情感的偏重,梦话表示潜意识的状态下未经掩饰甚至未经自己内心的理性去说服的真正真实的想法。可是孙悟空醒来后当即否定了这个偏重,他的理由是:我爱的是白晶晶,因为我和她有过一段甜蜜的过往,给我了最好的关于感情的体验,我乘月光宝盒来到这500年前我就是为了去救我最爱的人白晶晶,白晶晶才是我的感情归属,我已经认定了就不会改变。然后菩提老祖说:那为什么你喊紫霞这么多次,这个人上辈子一定欠你很多钱。菩提老祖提到轮回问题是想暗示这当中一些缘由在于命中注定,而不是孙悟空能通过自我理性控制的。孙悟空马上找到了理由:就算我喊紫霞很多次,那只是因为我以前骗过她,我内心的良心不安,但这个不代表我爱她,我根本没有理由爱上她。这时候就出现了经典的对句:

菩提老祖:爱一个人需要理由么?

孙悟空:不需要么?

菩提老祖:需要么?

孙悟空:不需要么?

菩提老祖:……

这段对话说明,孙悟空这时候尚未领悟到取经的意义,他是一个很偏重理性并对自己感情有明确定位的人,白晶晶就是他对于爱情的定位,也是他经历千辛万苦乘坐月光宝盒回到这500年前的原因,爱情也是他所做的一切坏事的原因,包括去利用和欺骗另外一个人的爱情。孙悟空就和多数的自认为理性的人一样,为自己所做的事情全部都找到合理性。

而这个问题的答案,爱一个人究竟需不需要理由,在片子的最后,已经表示的很明白。有些俗话里是这么说的:没有没有缘由的爱,也没有没有缘由的恨。但那毕竟是“俗”话。爱和恨的产生和化解,才是取经的意义所在,爱可以没有理由,恨也可以,甚至不管经历多么久都不会消退。到后来,当孙悟空自愿的戴上头箍,决定去西天取经来化解人世间的爱与仇恨,已经承认了事物的因果在生命的轮回中,而不是自我的理性分析中。

孙悟空对于白晶晶和紫霞的感情归属辨识,片中也有了明确结论。孙悟空如愿以偿找到了白晶晶并决定和她成亲,白晶晶却离开了,白晶晶给孙悟空留下的话是:也许你回到这500年前,其实真正要找的不是我而是她。这句话的含义其实在于,如果去追究理由,并没有终点。一个事情的结果,可能是另一个事情的原因,这是典型的佛学论点。

孙悟空当然是爱紫霞的。片中的结尾,在另一个轮回中,孙悟空将当年欺骗紫霞的话,对着另一个轮回中的紫霞说出,这时候已经是他内心的真实想法: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放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等我失去的时候我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子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非要在这份爱上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他爱紫霞,并且推翻了自己之前认定的理由。

二:爱的产生和归属

在孙悟空白晶晶紫霞三个人身上各有爱的产生和归属,我认同的只有紫霞的。但还是先按三个人的不同来比较一下。

孙悟空对于白晶晶和紫霞的爱是完全不同的。孙悟空对白晶晶的爱,也就是他说的有理由的爱,这个理由是什么?我真觉得可以套用金某某的理论即心理补偿和性。他遇到白晶晶的时候还是一个山野匪帮,和一群男人们一起鸡飞狗跳的干着抢劫的事业,很多细节都说明了他对于性的需求,包括一些滑稽搞笑的拿生殖器官恶搞的片断,男人们之间的粗话和沙僧这个角色的暗喻(强大的男性形象的树立需要用一种个人情感崇拜去完成,在这里不是重点暂不细谈)。当孙悟空遇到白晶晶,首先是被她的美貌吸引,然后展开追求,继而产生互动,最后发展到性。两个人在河边互相脱衣服这就是明显的性行为,尽管没有__OO(当然不会发生这又不是A片)。肌肤之亲使孙悟空更加确定了爱的产生也确定了白晶晶就是自己爱的归属,并愿意为她付出一切(之前孙悟空其实是个对任何人都不会主动付出的人,看他怎么对自己的部下们就能知道)。我说的性并不是实质性行为,性幻想和性的准备都是在感情中的性的因素。

白晶晶对于孙悟空的爱是两个时空的因素的集合,500年前的孙悟空玩弄并抛弃了白晶晶让她不断地寻找着孙悟空想用杀死他的方式来弥补自己感情上受到的伤害。对于白晶晶这样的人来说,爱和恨是随时可以交替变幻的,她和她姐姐都是这样子,时而亲近时而仇杀永无休止。白晶晶其实代表了普遍的感情上受到挫折的人,500年后当她再次遇到孙悟空,一开始的反应是要杀他,可后来以为他只是一个很像孙悟空的人(这个有点纠结,孙悟空不回到500年前去见紫霞就不会有后面的孙悟空,就和蝴蝶效应里面说的一个道理),白晶晶对于这个孙悟空的好感多半来自对于以前的感情的替代,因为她在很多细节对于面前这个孙悟空(此时还未具备威力)是一种轻视的态度,但是最后仍然愿意为救他而死。白晶晶在河边的哭泣,那是因为之前的伤害造成了情感脆弱而哭泣,是那么的可怜。她也有对于感情的缺失,面前这个人正是一个合适的补偿,尽管其实是同一个人,但是她看来只是一个相像的人。也是在迷乱的情况下产生肌肤之亲,这种肌肤之亲也是对于过去未实现的肌肤之亲的补偿,但是,白晶晶的情感缺失最重点在于被爱,可是面前这个孙悟空是死心塌地爱她的,当被爱这个目标达成,她也坦然赴死,因为已经没有缺失了。

紫霞对孙悟空的爱的产生,在诸多理性的思维里是不被理解的。很多人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她的爱情观是那样的,尽管对于她爱的表现和最后的结局都是认同的,但是很少有人细想过她的爱产生的原因。可是我却深深认同!简直是完美。紫霞对孙悟空不是一见钟情,第一次见到他就将他打了一顿并加以虐待,当奴隶带在身边。紫霞根本不是一个以貌取人或者遵从社会安排的人(拒婚并放弃神仙身份),她对于爱情只有一个标准,那就是“命中注定”,她说谁能拔出我的紫青宝剑,谁就是我的如意郎君。拔出紫青宝剑并不是一个力量的符号,因为紫霞是仙子她用法力将宝剑设定为只有她在命运中寻找的那个人能够拔出,别的人都不能拔出。紫青宝剑可以说是一种象征,这个象征就类似于一个触发点,就算是一个癞蛤蟆拔了宝剑也是她的如意郎君,紫霞完全不会因为任何现实的权衡和任何目标的达成来设定自己的爱。用我的话来说紫霞的爱就是“纯爱”,纯爱的起因不应该涉及到身体现实或任何目标性的思维根源,她的爱就是一个契机一种奇遇一种独一无二的偶然。当她看到孙悟空也就是她平时虐待的被她看作丑八怪的奴隶在阳光下无意中拔出紫青宝剑,她表面上什么也没有说,但是内心已经非常明确这就是她要找的人,并用自己的努力和生命去达成爱的归属。

孙悟空对于紫霞的爱是一个曲折的过程,他初遇紫霞就对她的暴力和强势很反感,当紫霞直截了当的说你就是我爱的人,他没有做任何表示。他内心无法容忍自己和紫霞产生感情也不会对紫霞产生感情,一个原因是因为已经确认了白晶晶是自己的感情归属,另一个原因是紫霞不符合不对应他对感情的设定,紫霞不能弥补他的心理补偿,更不能让他产生性的想法,因为她对自己最初的暴力对待让自己对她产生了身体的抗拒。他对紫霞的示爱是没有任何感觉并且极不耐烦的,他将她抛弃并逃离的远远的,紫霞伤心之后也放弃了自己原先对于爱情的祈望,决定嫁给牛魔王。当孙悟空再次遇到紫霞,是在牛魔王和紫霞的婚礼也是自己和牛魔王妹妹的婚礼上。这个婚礼的实质是一场阴谋,紫霞结婚意味着对爱情的放弃让自己彻底忘记孙悟空,孙悟空结婚是为了在婚礼后拿到拿到月光宝盒回到500年前去救自己的爱人白晶晶。在一个紧要关头,孙悟空为了利用紫霞的法力帮自己达成目标,用一段完全是假话的对白欺骗她并且达成了目标。这就产生了后面孙悟空自己所谓的内疚,而紫霞也在钻入孙悟空的身体后看到他对自己的欺骗,没有任何怪罪,只是留下了一滴眼泪后就离开了他,这滴眼泪永远的留在了孙悟空的心中。

孙悟空是怎样明确自己爱上了紫霞呢?当他戴上头箍变成齐天大圣,决意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内心对于紫霞的爱是感激和接受的,但是却不打算去按照紫霞的意愿去实现,因为他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凡人孙悟空,而是以一个神的高度打算去化解人世间所有仇恨的齐天大圣。紫霞的爱只是人世间所有的爱其中之一。孙悟空戴上头箍以后就要舍弃情欲,非则头箍就要变紧,来束缚他。取经前和牛魔王的决战中,孙悟空又遇见紫霞,紫霞要求和他一起同行去西天取经,他再次拒绝但已经不是因为内心的否定而拒绝。可是当紫霞死在他面前,身体飘向太阳,他紧拉着紫霞的手,头上的紧箍咒已经表示他此时动了深情。紫霞临死前那句话:我猜到了开头,却猜不到这结局。令孙悟空再也无法掩饰自己,他的爱经过长时间的压抑和偏离,最终爆发。

爱的产生和归属,每个人都是不同的。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个孙悟空白晶晶或者紫霞,之所以会有关于爱的纠结爱的不平衡爱的无法实现的实质原因,就是因为爱是两个人的事,而并不是任意两个人对于爱的产生和归属都能契合。但有时候,爱也是一种力量,这种力量产生的后果并不是改变一个人,而是引导出这个人藏在各种外在因素的压力或者内在因素的分析诠释背后的深埋于心中的爱,而不是口头不断念叨的和分析得出的。语言表达和心理分析终究是不足的,爱只能去感受。那么爱是一个字眼,但是却被不同的语言不同的行动阐述和演绎着。用我的话来说即是,爱的感受是相同的`,对于爱的表达却是千差万别。

三:用爱的方式来完成自我界定

在紫霞和孙悟空的爱情中,自我界定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故事的产生是因为这个,感情的曲折是因为这个,结局也是因为这个。在相遇前每个人自身都有各自的经历但都还未完成自我界定,通过这份爱,两个人都完成了对自己一生命运的定义。这部电影的主题歌是《一生所爱》,非常美而且十分切题。自我界定,即是,孙悟空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紫霞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们原本是什么样的?后来又转变成什么样的?是如何转变的?

孙悟空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记得以前读书的时候,北影一个老师(庄宇新《爱情的牙齿》的导演)对我说他觉得《大话西游》里面的孙悟空其实比中国连续剧中的孙悟空更合理更具备原著里的精神。孙悟空玩世不恭武功高强并且极其叛逆,但是最后怎么就甘愿死心塌地随唐僧去取经呢?取经路上千辛万苦并且波折不断没有发自内心的意愿是不可能坚持下来的。孙悟空是如何做出这么重大的转变?一个曾经操翻全世界的人如何决定为了人世间的芸芸众生去完成这个使命,这个“经”对于他来说意味着什么?我看到原著写的很贴近人性化,在他们成为神之前的各种人性习惯比如猪八戒的好色唐僧的势利无情等等都是神来之笔,原著里的孙悟空对于唐僧是有很多不满和埋怨的,但是他有着比唐僧更大的取经的决心,很多时候他都是主动的并且意志坚定的。孙悟空这个人你根本不能让他去做他不愿意的事情,原著里是如来佛将他压在山下五百年,这五百年他怎么过的?不可能只是醒了睡睡了醒吧,这五百年中,如来佛的意思是让孙悟空安静的充分的看清楚人世间的百态(他当然看得见因为他是千里眼)孙悟空是个石猴所以没有人性也不了解人间。只有让他了解人间产生人性后产生主观意愿才会去取经并成为神。

而《大话西游》里面不可能像央视连续剧那样用一组一分半钟的概括叙事镜头来讲这五百年和他内心的转变。当然多数观众其实只想看剧情并不在意他的转变是否合理,但是好一点的电影总归还是讲究点的吧。《大话西游》将这转变的根源设定为爱,爱让他完成由人到神的转变。这份爱,先是由不爱,转变成感动,转变成接受,转变成主动的去爱,最后转变成对于人世间的爱的真谛的领悟。(既然爱是可以转变的,那理由又有什么屁用呢?)用我平时一直说的那句话-爱的最高境界就是爱全世界,最好的解释了孙悟空为什么要去取经。

孙悟空的自我界定就是成为神,他不是一般人他是齐天大圣他具备解救众生的能力,成为一个人对于他来说不是终极使命。和白晶晶的感情就是一份普通人的感情,普通人大概可以将紫霞看成神经病或者入侵者,并坚持自己原本的感情归属和白晶晶在一起过过小日子做做爱或者经历生活里其它的琐碎的什么。但是要成为神,就要去领悟爱的真谛并站在一个高度去化解人世间的仇恨,这一切都是要以牺牲为代价的。

紫霞则是和孙悟空相反,爱让她由神转变成人并为爱牺牲了一切。紫霞很清楚自己要什么,天界不让有爱情她便到人间去寻找,她根本不稀罕去做神仙,只要能遇到爱的人就算成为凡人也没关系。但是成为凡人却是要面对死亡的,神仙当然不会死。紫霞在这一点上却想的不太远,她死之前说:我猜中了开头,却没有猜到这结局。她最期望的结局是和所爱的人永远在一起,并不是死亡。但是她也没有办法,因为第一次孙悟空抛弃她,她选择死但是又被牛魔王救起,第二次孙悟空拒绝她并叫她回天庭,她哭着说我已经爱上了别人就已经不能做神仙了。孙悟空已经为了更高的自我实现去行动,而她却不能随行,这时候已经注定要失去他了。紫霞和孙悟空这个时候其实都是痛苦的,但区别在于紫霞很坦诚,孙悟空还是一如既往的假装着。紫霞说完这句话之后不久就死了,却是死在所爱的人怀里,在死之前,孙悟空却再也没有假装了,当紫霞飘向太阳,她瞑目之前一定是看到了孙悟空的真情流露,因为死,让孙悟空不再假装和掩饰对自己的爱,这是紫霞的胜利。这时候,死亡和为爱牺牲,已经是紫霞实现爱的唯一办法了。

所以,紫霞的自我就是爱,为爱而生为爱而死,她的自我界定就是实现爱,实现爱的途径就是为爱牺牲。紫霞纯真勇敢并且同样叛逆,为什么一定要叛逆呢?不具备叛逆精神的人容易随波逐流,怎么可能实现一份完全脱离现实的理想化的爱情呢。并不是所有的爱情都一定要反常规或者故意和伦理对抗,但如果遇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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